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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立功的机会(第2页)

“判决下来了,底下就是要给他们上措施,防止这些死刑犯自残、绝食,逃避公判公决。

我和教导员商议了,准备派你去照顾他们,直到最后法警来把他们提走。”

周进明白了。

一个重刑犯,刚进看守所羁押时,一般只关在号子里,不加任何诫具的,只是这个号子比较特殊一些而已。

哪怕是一审被判了死刑,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

一审被判死刑后,怎么管理他们呢?最常见的,就是管教动员他们上诉。

说什么,像你这个案子,上诉的成功率很大,很可能改判无期,或者死缓。

其时,这些重刑犯,出于求生本能都会提出上诉。

在这个上诉期间,一般不会担心他们做出过激的举动。

但是,如果上诉被驳回,维持死刑判决,那就不同了,因为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这个时候,就要给他们上械具,什么手铐脚镣啊,全用上,求生的希望是破灭了,现在立即求死也不可能了。

死囚戴上了这些械具,在号子里,生活起居势必不方便,吃饭啊、上厕所啊之类的,都要安排人照顾,一般都是在看守所里服刑的人来做这种事。

如果照顾的人能够从这些死刑犯嘴里再打探出一些新的犯罪线索,这就立功了。

关守仁给周进安排这个差事,实际上就是给周进创造立功的机会。

“谢谢所长关心。

我一定好好努力,不辜负所长的希望。”

这些话,以前周进都觉得肉麻。

但是,到了看守所,身份不同了,还必须要说,这是一种态度。

在看守所里做事,哪怕是看到管教经过,也要一个立正:报告政府,罪犯周进正在干什么什么!

然后管教虎着脸,说一声:继续。

周进这才继续干活。

这个就是看守所,包括在其他监狱、劳改农场的规矩。

周进负责照顾的,是一名强奸杀人犯,名叫张鸿俊,今年四十多岁,北边的胶省人。

其实,张鸿俊只是个惯偷,撬门入户是他的行当。

几个月前,他流窜到运江,深夜闯入市区一户人家行窃。

盗得现金和首饰若干。

待要走时,却发现这户只一女人在家,而且还在裸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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