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应该出去散散心,也许打猎比较合适,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我和福玻斯之间的关系,也许我们应该保持一点距离,毕竟男女有别,我们都长大了。
我拿起了我的弓箭,走下了奥林匹斯山。
都说心情不好的时候旅游可以放松心情,也许我这段时间太闲了,才生出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我也应该出来走走,也就没那么可以纠结的事情了,说不定等我回去的时候福玻斯自己已经想通了呢,我努力往着乐观的方向想。
此时的人间已经展出了一个一个小的城邦,高高的城墙让这些小的城邦自成一派,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一样不少,还有那独特的城邦制度,在我的眼里那就是充满了异域风情啊。
我用神力掩盖住了真实的容貌,要知道神庙里面的雕像,不知道那些人类是怎么整出来的,真尼玛像……
换了一张脸,再用哈迪斯送我的一个小道具隔绝了身上的气息,换上了普通的亚麻布的长裙,与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无异,混在人群中,走进了一个城邦的大门。
拦在门口的侍卫在我缴纳了入城费用后大手一挥,顺利地放行了,我现在的容貌放到人堆里估计一抓一大把,没有什么值得人注意的。
随着人群进了城,宽阔的街道人们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我走在热热闹闹的街市上,看着一个个贩卖货物的小摊主极力推荐自家的产品,街上人来人往,这与奥林匹斯山上截然不同的风景,让我有了一种怀念的感觉,我有多久没有逛街了啊……我都感觉自己不像一个女人了!
qaq想当初我也曾挽着闺蜜的手,蹬着高跟鞋杀过一条街,然后大包小包的回家……现在这样,真是丢脸啊!
周围的小贩热情地招呼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我很想告诉他们,你们别这么卖力了,我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真的……谁闲着没事睡觉会带铜板啊!
而专属于十二主神的空间我还没有试验过,里面空空荡荡……啥也没有……
哈迪斯和安菲给的土特产全部都藏在了我的小金库里,现在我无比地后悔,我怎么就忘了逃家必备的玛尼呢?果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得太久了吗?不对……我这不是逃家,我这叫出门散心,叫出门旅游,总之就不是逃家!
这么没品的事情怎么可能是我干的。
“卖买披肩了皮毛披肩既时尚又保暖!
凸显您的高贵气质!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一个不那么和谐的吆喝声从一边传来。
皮毛披肩?还时尚?在这个年代皮草不是时尚的代表哦亲!
我在心里吐槽。
这是一个以打猎和农耕为主的时代,所以这里并不缺少动物的皮毛,这里的人甚至还更加喜欢美丽的布料一些。
我这么想着,却还是转过头来看向了那个吆喝的人……手中拿着的披肩……
次奥!
!
!
又见一个革命好同志!
!
!
这个披肩做工精细,皮毛厚实,剪裁得体,只是……
短款,加无袖……
哥们!
!
!
你找到组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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