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今天就不要杀了,等下苗苗就要放学回来了,别让她看见那种血腥的场面,明天等她上学去了再在家里杀吧!
还有杀的时候别搞的满地是血,满屋子血腥味对孩子也不好。”
“嗯,放心吧,我知道的,那客户明天下午才来,我明天早上再杀,搞好之后我就放在锅里慢火炖几个小时,把客户接回来的时候狗肉也差不多就炖好了!”
“哦,对了,雪,听说狗肉是大补的东西,明天我先给你留一碗,给你也补补。”
金云又补了一句道!
“咦~~~不要不要,我才不要吃狗肉呢!
!
对了,你也别给苗苗留,我可不想她吃狗肉,感觉很不舒服!”
金云的老婆叫潘雪,他们已经结婚十二年了,大女儿金文苗今年都已经11岁了,两人并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所以本来也没打算再要一个孩子,可是意外总是来的那么突然,金云老婆还是不小心中招了,想要打掉却被医生告知已经怀孕快三个月了,再加上金云老婆身体是属于非常虚弱的体质,年纪也不小了,要是强行打掉的话对大人的损害太大了,甚至还会引起不可预料的危险、
两人坐在床头商量了好几个晚上,最终咬了咬牙决定将孩子生下来,再怎么说都是自己的骨肉,这打胎就和杀自己孩子是一样的道理,两人始终狠不下心去杀自己的亲生孩子。
十月怀胎,孩子虽然顺利的出生了,可是因为潘雪体质差的原因,孩子一出生便是多病多灾,身体很是不好,医生甚至一度做出孩子将要夭折的断定,所幸的是这孩子似乎是被上天眷顾着,还是在苦难中活了下来,今年已经一岁多了,身体虽然还是体弱多病,可至少没了生病危险。
所以每次送孩子往医院跑的时候,两人总在不断重复自我安慰着:等孩子再长大一些,身体再强壮一些一切就没问题了。
金云带着老婆孩子回到家的时候,金云发现自己家的大门已经被打开了,远远的便能听到从房间里面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哈哈哈,咯咯咯,来,旺旺,跳过来!
嘿嘿嘿,你可真笨啊,这都跳不过去。
回去再跳一次,跳过去我就给你吃大香肠!
!
!”
“这孩子肯定和你买来的那小狗在玩起来了,你看她都十一岁的大姑娘了,还跟五六七岁一样,一点都没成熟样,淘气顽皮,都是你给从小给惯的!”
潘雪没好气的朝金云埋怨道。
“啧,你这话我就不乐意听了,孩子气有什么不好,我闺女,那就得一辈子都是小姑娘小公主,都得那么开心,都得那么顽皮。
永远都长不大,那才好呢!”
听到老婆的埋怨,金云立马反驳道,在他心里自己的女儿那是无价之宝,任性一点又怎么样呢!
潘雪叹了口气,对金云翻了翻白眼道:“还永远都长不大那才好,她要是永远都长不大,你照顾她一辈子啊!”
“对,我就照顾她一辈子。”
“你给我闭嘴,我看你自己就是个长不大的老小孩,没个正行,等下到孩子面前给我严肃一点,该骂的骂,别把孩子宠上天了,不然晚上我可不让你睡的安稳。”
被老婆这么严重的警告了一番,金云也立刻收敛了一些,乖乖的应了一声“哦”
便不再顶嘴了。
当然这并不是金云怕老婆,而是对老婆无法表述的爱和心疼,当年自己一个穷小子,要啥没啥,虽不是家徒四壁,可终归和自己老婆的家庭条件相差太多,但自己老婆却不顾家里的强烈反对义无反顾的跟了自己,这么多年来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并将金文苗拉扯长大,现在好不容易生活条件好了上来,却又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个小家伙让自己的老婆再一次的受那份罪,种种的一切都令金云锥心的疼痛和内疚,所以他早就暗暗发誓,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自己也绝对不能让自己的老婆受一点点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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