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君弃折下一根树枝扔进火堆里,淡淡的撇了萧天策一眼。
这个人,太特么欠揍了。
“大爷?你脑子被驴踢了吗?我告诉你,老子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在我面前称大爷,想要吃鸡,就把自己的姿态放低些。”
“笑话,”
萧天策哼道,“一个偷鸡摸狗的无耻盗贼,还要跟世人谈论姿态,简直天大的笑话。”
陆君弃也知道自己的行为的确有失读书人的气节,但他有什么办法?
气节和生命相比,他得活着啊!
“是不是笑话老子不知道,但老子知道,老子手里有吃的,你清高,那你别吃啊!”
萧天策,“………”
估量着时间差不多了,陆君弃将地上的火堆拨开,将里面的大土蛋刨出来,随后抬脚一踹,土块儿破碎,一股浓郁的鸡肉香气四溢开来。
萧天策闻到香气,立即吸着鼻子快步凑了过来。
“你这做法倒是清奇,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我替你尝尝!”
陆君弃抱着叫花鸡转了转身,“见过脸大的,没见过脸这么大的。
你麻溜滚远一点,老子就是个臭要饭的,别脏了你的眼睛!”
萧天策看着冒着香气的叫花鸡,不争气的吞了吞口水。
他已经两天没吃饭了,现在别说被骂一句,就是打他两巴掌……
萧天策嘿嘿笑了两声,“什么臭要饭的,谁敢说你臭,大爷我劈了他,今天我们萍水相逢,便是一场缘分,兄弟放心,以后只要你在京城脚下,我定会不遗余力罩着你。”
陆君弃一脸嫌弃的在萧天策的身上扫了一眼。
“既是落魄的狗,就别充逞能的熊,老子有手有脚,有吃有喝,用的着你罩?”
萧天策一脸谄媚的往前挪了挪身子,“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谁还没有个落魄的时候。
这样吧,只要你把鸡分给我一半,等来日我回了京,定会赠你金银百两,保你衣食无忧,如何?”
回了京?
京城?皇城根下?
陆君弃沉默了片刻,其实他早就已经看出来了,眼前这个人虽然形色狼狈,但他衣服的面料一看就是上等货色,而且气质不俗。
由此可见,此人非富即贵。
“萍水相逢,我要如何信你?”
萧天策想了想,立即从腰间解下一枚玉佩,“这是我的随身之物,以后只要你带着它去京城,上到三品知府,下到七品县令,定没人敢为难你!”
陆君弃狐疑的拿起玉佩看了一眼,此玉质地温润,一看便是极品。
且不管它到底有没有那么神气,如果换成银子,肯定也值不少钱!
陆君弃财迷般的快速将玉佩揣进怀里,随后异常慷慨的扯下一个鸡腿儿,递到了萧天策面前,
“兄台太客气了,这只鸡本就是你先看上的,理应有你一份,兄台,请!”
他的话音还没落地,突然,一支冷箭“嗖”
的一声破空而入,贴着他的喉咙就射了过去。
“卧槽,”
陆君弃惊呼一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瞬间一股冷汗沁上了脑门儿。
差一点儿,就差一点儿,他的喉咙就被射穿了。
而此时,几个身着黑衣,手持幽冷砍刀的杀手早已飞身而至。
“你们两个,谁是太子?”
陆君弃惊魂未定,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突然几个手持大刀的杀手对着他就围了过来。
“就是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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