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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第1页)

燕京温玉,状元之身,霍家未来的继承人,霍锦城是有些见识的。

就算高高在上,未识人间疾苦,显得有点呆,跟不上飞展的姚家女人们,好歹,他的眼界确实比常人宽。

吃过见过,上层社会跟贫下中农的认识层面就是不同,最起码,邻居屋里那四个人,在姚千枝看来就是普普通通的路遇者,顶多气质不错,但霍锦城却是疯魔了。

“那是孟逢奇,是大冲真人啊!”

他满屋子打转儿,脚下生风。

“所以呢?什么人?”

姚千枝呲牙挑眉,目光幽幽注视着他,伸手握拳,掰的手指‘嗄嗄’脆响,那意思很明显,在敢卖关子,下场不会太美好。

“额……”

这威胁太现实了,霍锦城沸腾的脑浆冷却,深吸口气,缓缓平静下来,“主公,那屋里的老人,便是做道士打扮的那位,姓孟名逢奇,号大冲真人,乃是徐州有名的大儒,声名仅次几位当世大贤……”

孟逢奇——出身徐州孟家,乃是大士族,据说还是先贤孟子的传人,存世千年,历经三朝而不断,祖谱能直接查到孟圣人头上。

孟逢奇虽是旁枝,依然还算嫡脉,自幼有才名,七岁童秀才,九岁少举人,十二岁小进士,最恐怖的人,人家是三元及第,乃大晋开国第一人。

进朝堂,直坐到翰林院座之位,亦不过区区二十有一的年纪,娶妻宁氏,三年得一子,宁氏命薄,血崩而亡。

孟逢奇如遭雷击,他和宁氏夫妻情深,互许终身,如今鸳鸯失偶,根本承受不住,遂挂印辞官,将孩子托付族里,身入道门,自称‘大冲真人’,钻研道经几十载,随成大家,连挑数十家道冠,又清淡宴客,将上门找茬的几位大儒辩的吐血而归,一时轰动大晋,天下闻名,乃是读书人心中的‘偶像’。

就好像霍锦城,就迷他迷的不要不要的,数十年前,还是几岁孩童的时候见过孟逢奇一次,时到如今竟然都没忘……

“大冲真人我是不会认错的,他那个儿子,好像是叫孟余的,我记得曾经在燕京做官,还娶了井家的女儿,小时候我随爹爹上门做客,认的真真的,就是那张脸!”

“井夫人还逗过我,我跟她女儿一同玩耍过。”

霍锦城语气著定,搓着手,止不住又兴奋起来。

“所以……这几个人不会把你认出来吧?”

姚千枝看着他,满脸的一言难尽。

霍锦城微怔,垂头打量自己两眼,苦笑道:“主公,您让人把我‘作弄’成这般模样,怕是云止当面都认不出来,孟家那些人……不过我孩童时候见过,十来年了,哪还认得?”

此回往燕京的目地之一,就是救霍家女眷,霍锦城肯定要跟着,不过他是逃犯之身,本身还出名,燕京认识他的人真心不少,只要让人瞧见了就是大麻烦,都不说姚千枝这边儿,连当初救他的云止都脱不了干系。

然而,还得去,还拦不住……于是,姚千枝动用手边一切资源,稍微给他变了一下装。

黑水佣兵营是有间谍课程的,而变装是间谍课程里很重要的一门,姚千枝是个认真的‘学生’,就算此间条件有限,她依然顺利的给霍锦城换了张脸。

温文尔雅,玉树临风的优雅贵公子,让她吊了眉,挑了眼,打了阴影,换了唇形,衣服里裹紧了腰身,突然就唇红齿白,眉清目秀起来,打眼一瞧岁数好像还小了,不认真看跟女扮男装了一样!

这形象刚出来的时候,霍锦城是拒绝的,然而装着装着吧,竟然还有点习惯了,每天早上描眉梳鬓,棉缎裹腰……他是绝望的!

“主公,您放心,您这手艺真是绝了,没人认得出来。”

霍锦城双手竖指,苦笑保证。

到是姚千枝没大理他,“大冲真人,孟大儒啊……”

这人,听着霍锦城的描述,她怎么有点想要呢!

本来出来目标之一就是拐人才,瞎猫死耗子撞上这么一只,还是如此巨大的,不抓过揣自个儿兜里,好像挺不甘心的呀,“走了这么长时间了,我看这大罗村风景优美,民风纯朴,咱……多呆两天吧!”

霍锦城:……

风景优美?百人的小村子,不依山不傍水,周边连个泡子都没有,优个屁的美?人家罗村长要不是打不过,恨不得拿大耙子打咱们打出去,纯哪门子的朴?

想拐人家大儒就直说,这拐弯抹角的,不像主公的风格啊!

霍锦城斜眼睨姚千枝,满面调侃。

“都是读书人的事儿,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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