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便是用作商业形式的翻唱,这个也算版权。
再就是买断,类似音乐平台直接一口气将你这首歌全盘买下,这个东西直接就不属于你,这也算是版权。
最后,就是一首歌的影视版权。
影视版权唯一特殊的一点就是,一旦有人买了这份授权,另外一人就不可以再买,必须保证这个是独家的。
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电视剧电影,主题曲和插曲等等各不相同,明明以前那么多经典歌曲,但就是不用的原因。
宁昊购买的就是《去大理》的影视版权,独家,所以出价要高一点。
不过,四十万,对于俞明现在的身价,无疑是有些高的。
毕竟就论俞明目前作为歌手的影响力和名气而言,显然是不值这价的。
其中多多少少有点投资,雪中送炭的意思。
俞明自然也明白,这四十万不仅是四十万,更是一份人情,但是他也没有拒绝,毕竟人情这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还的。
除非说你不打算跟这个人共事,要跟他划清楚界限,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略微思考了几分钟之后,俞明便给宁昊发送了个ok的手势。
不一会儿,宁昊发来消息,先是一个微笑,随后便是一份电子合同,俞明看了一下,没什么问题之后,便签了字!
至此,合作再次达成。
俞明需要在剧组在大理的戏份拍摄结束之前,将这《去大理》这首歌录制完毕,注册了版权,并且出一份影视版权转让合同。
至于宁昊,只需要准备好钱就行。
商量好歌曲版权之后,俞明便起床洗漱,然后开始每早的晨练。
刚穿着一身运动服走出酒店,正准备开跑,就看到酒店门口,停着一辆保姆车,王砚挥老师正拖着行李箱往后备箱装。
“王老师,你这是打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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