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个破了个东山的案子,我理应多吃一个。
你把其他的收起来罢,一会儿,我要去一趟野湖。”
久乐应了声,“若是之后有人问起,我便说是公子寻六小姐有事。”
池时点了点头,又烤了烤手,站了起身,拿出了一件披风来。
“公子出门多穿些,昨儿个下了雨夹雪,今日虽然出了太阳,但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得人脸疼,可别生了冻疮了。”
池时摇了摇头,径直的出了院子,久乐忙将那袍子一扔,拿起一个暖手炉,小跑着出门牵驴去了。
……
野湖之所以叫野湖,同东山是同一个道理。
它就是一个平平无奇,但凡有人读过几年书,都不会对它产生任何取名欲望的湖。
这里长满了野草,也不知道是谁头一个叫的,总之几百年下来,祐海人都管它叫野湖。
这里一无好花,二无好景,湖边长满了杂草同芦苇,每年夏日的时候,祐海县衙的捕快,都要在这湖里,捞出一两具尸体。
池时循着记忆,骑着驴子,到了一处草丛,然后翻身跳了下来,“十年前,凶案现场。”
他说着,朝四周看了看,“站在这里,能够看到醉花楼上的人。”
久乐牵着驴子,站在一旁,像是不存在一般,他知道,池时并不需要他回答。
池时说着,表情更加冷淡了几分,只见那醉花楼上,正朝着他们这边的窗边,坐着两个熟人。
那姓周的是个练家子,敏锐的感觉到了她的视线,瞧了过来,温柔一笑……
池时打了个喷嚏,面无表情的低下了头。
他想着,皱了皱眉头,孙家倒是在这个方向的。
他们在酒楼分别之后,孙占的确是要从这附近的路经过,可是邓家却是在反方向的,那死者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凶手为什么要剜掉死者的眼珠子?
就算是有深仇大恨,为什么不是砍手砍脚,亦或者是其他的?这眼珠子,一定有什么涵义在里面。
当年他翻看卷宗的时候,便有过这个疑问。
只不过,按照池庭的验尸结果来看,孙占的确是最符合的嫌疑人。
而且,在没有第二个嫌疑人的情况下,他被定罪,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这个时代,官府断案,样样证据齐全,个个谜团都解开,那是少数。
多数情况下,都是符合了个八九成,审案的官员觉得基本就是他了,也就给判了。
有熟人的就定罪,没有的,写个流寇作案,也算是有个交代,死者家中只能自认倒霉。
池时想着,抬头看向了醉花楼,那窗户口,周羡对着她挥了挥手。
“我们去醉花楼。”
池时说着,大步流星的朝着醉花楼行去。
“那位公子,瞧着像是外乡人,可是那传说中的打虎英雄?我昨儿个家去,乡亲们都说,那大虎英雄身高八尺,壮硕如牛,腰粗似巨木,倒是没有想到,竟然是个神仙般的人物。”
“公子,家中的观世音菩萨像,也就这样了!”
池时听着,哼了一声,“病入膏肓罢了。”
久乐一愣,见池时不停脚步,牵着毛驴追了上来,“那位公子要死了么?对了,公子,咱们去醉花楼是……”
“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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