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垂眼轻瞥那只青瓷杯,神色极淡。
今早他醒来时,落地窗前就已经放置着一罐茶叶,还有一坛好酒。
茶是霁月,
酒为清风。
那些都是如今他所在的这个世界里根本不会存在的东西,却偏偏又是在他毫无所觉的时候,出现在了他的房间里。
曾经傅沉莲以为,只有他一个人从原来的那个地方来到了这里,但现在来却不尽然。
这个人几次三番偷送他灵草,又深知他的喜好,可傅沉莲却始终想不明白,他到底是谁。
既然除他之外,还有旁人来到这里,那么傅凛也很有可能也在这里。
从傅沉莲找到赢秋的那时候起,他明明已经决定,要同她一样忘记过去的那许多的事情,只要记得她就好了。
且将重逢,当做初见。
可是现在,很多事都已经不由人掌控了。
所幸的是,至少现在摆在他眼前的,还有一件事情是最值得高兴的。
傅沉莲不动声色地着她一口一口地喝下那杯热牛奶,不由地弯了弯唇角。
刚刚他递给她那杯牛奶时,就将一颗丹药融在了里面,那颗丹药与以往他给她吃的那些聚气的丹药不同,他在炼药时,添了一味扶风兰。
扶风兰是傅凛写在炼药旧典内页里的一种千年难寻,身具仙气的灵植,若得扶风,便能使普通凡人的躯体尽快转化为可以修炼的气清之体。
扶风兰是傅凛费尽心力找来的,世人都说,他是为了妻子明月。
所有人都以为扶风兰早已被傅凛炼成了丹药,给他的妻子服下了,只是那个体弱的女人,到底是无福消受,勉强活过百年,仍旧抵不过天命,便香消玉殒。
可唯有傅沉莲清楚,那株扶风兰,一直被傅凛好好地养在密室里。
赢秋已经服下过足够多的聚气丹,替她洗去身体里诸多的杂质,现在再让她服下“扶风”
,就能让她的体质得到彻底的改变。
凡人修仙,从来都是困难重重。
即便是在曾经的那个世界里,普通凡人要踏上漫漫仙途更是不易。
因为仙凡之别便是比神仙与妖魔之间的壁垒还要更加深重,且不可逾越的。
更何况,赢秋所存在的这个世界里,灵气本就已经趋于稀薄,神脉也已经凋零不见,这里的凡人要修仙,就是难上加难。
如果没有这株扶风兰,也许傅沉莲根本没有办法改变她的体质,也就更不可能让她获得永生。
扶风兰自蕴仙灵之气,赢秋服下它,便是与之血肉相融,从此她便身聚仙灵之气,这样一来,即便她不通修炼之法,也可以在潜移默化之间,让她慢慢地长出仙骨。
这就是傅沉莲的最终目的。
其实要将一个人拉入泥潭沼泽里,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因为从一个凡人沦为妖魔是比走上仙道要更容易的事情。
可他不要她像他一样,成为令人嫌恶的妖,这辈子被父亲嫌恶利用,被千万人唾骂。
他要将她送上这世间的最高处,成仙成神,一朝永恒才是最好。
“没睡好吗”
他着她喝完牛奶,忽然问。
她的精神起来不是很好,甚至刚刚在餐桌前坐下来的时候都还在打哈欠。
“昨天晚上做梦了,我梦到有好多好多尾巴把我捆起来了,还有一条尾巴一直在缠我的脖子”
赢秋没精打采地说着,又叉了盘子里的草莓喂进嘴里。
因为钟晴及时施了术法,所以赢秋此刻并不记得昨天晚上自己到过的那一幕,但也许这种惊吓到底太过深刻,她还是做了个不算清晰的梦。
“阿秋。”
她还在想着昨天梦里那条硬要缠在她脖颈上做围脖的毛茸茸的大尾巴,却忽然听到傅沉莲叫了她一声。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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