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黄色的坛身,粗糙的泥封,以及暗红色的酒塞布,这酒一看才是自家酿造的。
金兴旺看着这一幕,不由得在心底发笑:什么破酒提过来一次不够,还要提过来两次。
人家顾先生连二两银子一坛的汾酒都不收,又怎么可能看得上这痴儿提来的,一看就不值钱的破酒?
“去搬到墙角去,回去替我谢谢胡老丈。”
顾宁安指了指墙根,笑道。
“嗯!”
了一声,胡适立马照做搬酒。
见顾宁安竟然收下了胡痴儿送来的“破酒”
,又不收自家的好酒,金兴旺的脸色霎时变得难看起来
“金兴旺,你也在这早,上好!”
搬完了酒水,胡痴儿就是朝着他先前无视的金兴旺打了个招呼。
胡老丈教导他,做人要懂礼,既然上一回,他与金兴旺解除了“隔阂”
,那如今见面了,自然是要打声招呼。
然而,这一幕落在了金兴旺的眼里,却是成了赤裸裸的嘲讽。
他直接冷哼了一声,没好气的冲着顾宁安说道:“先生,他这酒,你喝过吗?”
顾宁安摇头:“没喝过。”
金兴旺一听,语气更冲:“那同样两家的酒水你都没喝过,偏偏我家的不要,却要胡痴儿家的?”
“还美其名曰说我家的酒水你喝不惯,你都没喝,怎么知道喝不喝的惯?”
噔!
“不许对先生无礼!”
胡适用力的踩了一脚地面,发出了“噔”
的一声,卷起袖子的他,颇有一副要动手的样子。
胡适不过五岁,圆头圆脑圆身,手臂如藕节般一节一节肉嘟嘟的,他的身高不过堪堪能到金兴旺腹脐的样子。
如此大的身高体型悬殊之下,胡适竟然要为顾宁安出头,惹得后者不由发笑。
“小胡适,胳膊还没人家大腿粗,就别逞能了。”
顾宁安笑着摆了摆手的同时,又是望向了金兴旺,反问道:“你家这酒水,真是自家酿造的?”
金兴旺心虚一愣,随即嘴硬道:“当然是,我爷爷向来就喜欢酿酒,他的手艺,可比某些人要好多了!”
顾宁安随手指了指手边的酒坛,淡淡道:“那我怎么看这酒坛上还沾着行脚商的封签呢?”
“不可能,封签早就被我给抠干净了!”
说话间,金兴旺丝毫没有反应过来什么,而是指着酒坛的一处道:“你看,这位置哪里看得出来曾有过封签?”
顾宁安点头:“嗯,确实处理的很干净。”
“那你”
金兴旺话到嘴边戛然而止,到了这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顿在原地宛若石化的他,对上了顾宁安平静的眸子,不由得耳根发烫!
“既然是自家酿的,为何还要清理封签?”
这话是胡适说得。
他是真没反应过来才这么问一嘴。
但落到金兴旺的耳朵里,那就真是刺耳的嘲讽。
没有颜面在留下的他,一把抱起了桌上的汾酒,迈着大步朝着外头跑去。
这一刻,他完全忘记了自家爷爷还在伙房里埋头做羊羹,也忘记了自家爷孙两个费劲巴力的准备这一次见面,是为了让他拜师顾宁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遍及整个世界的二战已经进入尾声,大英帝国的衰落却才刚刚开始,美苏憧憬着未来的光辉岁月,知道破落贵族已经不是自己的阻碍。我并不同意他们的想法,可先拆了英属印度也并不全是坏事。...
文案别人家的系统都在矜矜业业地当宿主的金手指,薇拉的狗逼系统却每天都在研究如何让宿主华丽地去死。系统宿主,你觉得这样的死法怎么样是不是特别盛大辉煌帅气特别对得起你救世主的身份薇拉我可以,我...
作为一名逆袭女配的快穿任务者,霜眠表示,我做的是逆袭任务,为什么还要攻略男神一男生拉着霜眠告白时,某青梅竹马慢悠悠地走来眠眠,该回家吃饭了。清冷俊逸的学长抽过霜眠手中的情书,温润一笑情书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