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眨眼,女孩就消失不见。
马明义顺手把塑料袋甩到肩上扛起,等那抹身影彻底消失在眼前,才开口,“没想到你会放过她。”
“切,我总不能在她妈面前把她给收了吧。”
那样还是人吗,毛不思嗤之以鼻,继而又皱起眉头,唇瓣轻咬,“不过她迟早要到我的葫芦里去。”
人属阳,鬼属阴,阴阳相克,妇人现在眼底就已经挂青,再这么下去,迟早要折损阳寿的。
更何况还有关安安那边,三条人命,这已经不是不善,而是大恶。
☆、去吃宵夜
“不说这些了,怪感伤的。”
马明义肩上还扛着几颗白菜,之前他在林寥家里,正对着模样骇人的女鬼,几乎没怎么吃东西,这会出了那地界,悬在嗓子眼里的心一松,饥饿感也就随之而来,他单手拉着毛不思的马尾辫晃了两下,“去吃宵夜吧。”
“这才几点!”
毛不思看了眼手机,九点不到,“这是吃宵夜的时间吗?”
“你一个人扒了三碗饭,吃了一整条鱼,当然不饿。”
马明义说着忽然把肩上的白菜往毛不思面前一伸。
人在专心对话的时候有个习惯,很容易顺手接过别人递来的东西。
毛不思就很好的贯彻了这点,本能的去接眼前的东西,然后,胳膊一沉,就见马明义揉着肩膀,迈开步子向着不远处的大道走去,毛不思这才反应过来。
气急败坏的抱着满怀的白菜咆哮,“你居然让我一个姑娘自个拎白菜,算什么爷们!”
“吃这么多,不该化食量为力量么。”
马明义随手打了辆出租车,他撑着车门,冲十几米开外伫足不行的毛不思挑眉,“不走?”
“不走!”
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某些时候,毛不思觉得自己是个十分有骨气的人,比如:现在。
“真不走?”
马明义掏着口袋,一枚巴掌大小的钱包被他从口袋里拎出来,钱包上还贴了大大的卡通头像,怎么瞧都不像是马明义的东西,“刚才从你兜里拿钱的时候,忘记把钱夹给你塞回去了。”
说着还在空中晃了两下,远远地都能猜得到毛不思的表情。
朋友,你经历过绝望么。
小手在身上乱摸了阵,毛不思才再度悲愤抬头。
问:如果有人顺走了你的钱,你会怎么办?一:打死他。
二:坚决的打死他。
“马明义,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毛不思也顾不得自个的骨气了,钱包就是她的命根子,跟钞票相比,骨气算什么,能吃吗?她做除妖师这行,力气本就比普通的女孩大很多,这会抱着十几斤的大白菜,跑起来也称得上健步如飞,脸不红心不跳,等她奔到出租车前,还没站稳,就被马明义猛的拉进了出租车里。
大白菜就这么安安稳稳的坐落在毛不思的膝盖上,出租车里的空间不大,带着雨后的潮湿。
如果自己偷偷套麻袋打他一顿,会被人发现吗?毛不思扫了眼偏着头看街景的马明义,手指头不停地暗暗戳着怀中的白菜,忍了半天,才佯装轻松的开口,“你做生意,应该的罪过不少人吧。”
“废话。”
马明义单手撑腮,看着街边闪过的大厦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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