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是随便能找的么?”
路栩神情略认真了几分,“纯粹为了挡桃花去找,就是不负责任。”
印晓尴尬地偏开目光。
她虽然才认识路栩没几天,但堂堂路大少的名号她之前早就听说过,就算远在大洋彼岸留学四年期间,也能在听国内的朋友八卦的时候提到他。
他今年快二十七了,绯闻女友传过不少,每次传绯闻都能上头条,但每次都是新闻一出就跟着辟谣,属于传说中的“辟谣跑断腿”
那伙的。
以前她看到了都付之一笑,后来连“吃瓜”
的欲望都没有了,真真假假,不是当事人谁能知道呢。
现在听他这么说,难道那些传闻都不是真的?
若真是这样,那他的恋爱观跟自己倒还挺像的。
印晓也觉得不应该随随便便就恋爱,所以她都大学毕业了还是母胎单身族。
可是,认同他的观念不代表要帮他挡桃花,于是严正地拒绝道:“抱歉,这个我做不了。”
路栩端详了她一眼,语气带着试探的意味:“怕男朋友误会?”
“不是。”
印晓下意识否认,又觉得有歧意,如果有男朋友怎么会不怕男朋友误会呢?
有男朋友了还去充当别人的女朋友,那岂不是成了渣女?
便急忙补充:“我没有男朋友!
哎呀,这跟男朋友什么的没关系,关键合同里没有这一条,这不属于我的职责范围啊。”
路栩一听放下心来,浅笑:“相关合同条款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一条。”
印晓眉头拧得更深:“那一条生活上维护形象很笼统,并没有明确地说要帮你挡桃花,而且,挡桃花也不算维护形象啊。”
“怎么不算?你这是帮我树立对感情认真的形象。”
路栩说得一本正经。
“你这是文字游戏,钻空子!”
印晓上前一步,义正辞严地反驳。
路栩面不改色,也不辩解,非常淡定地拿过旁边的手机,调出一张事先拍的合同图片来递到印晓面前:“这上面写着: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我是甲方。”
印晓瞪着那一句并不难理解的话看了半晌,樱粉色的唇瓣渐渐抿紧。
自己这是掉进他的圈套了?
当时就觉得那一条写的语意不清,有点问题,但是他说都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便没去多想,哪知他还有这样的要求。
真是一时大意了!
路栩见她似是有些后悔,怕她提出解约,先一步给她分析利害:“这其实也没什么,既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
“不是去伤害别人,而是来帮助我。
我能免去麻烦,你也能得到我的回报,双赢!
“你要知道,我是商人,从不做亏本的生意。
“我们的合同是三年,如果你想违约,明面上那三倍的违约金可满足不了我。”
印晓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心里琢磨:他这意思,明面上赔了三倍违约金还不够,还要暗地里搞动作,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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