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铜铃召唤来了林叔,随后着急地提到自己昨晚回家时弄丢了脖子上的项链。
宅子里无人不知,那是许锦严近期送给他的出道礼物。
林叔顿感压力激增,心说,这条项链要是丢了,指不定许锦严会有多生气。
好在小少爷依稀记得去过花园,可能是在那儿不小心掉了,立时齐集所有人往花园寻找失物。
许微白看着宅子里的人纷纷步入花园,转头对灼希挥手道:“快点,跑!”
沈灼希快速在他脸颊上落下一个吻,闪身奔下楼。
果然如微白所计划的,下楼到冲出大门,都没有遇到一个人。
沈灼希手脚灵敏,只花了三分钟就飞奔至距离侧门一百米远的白玫瑰花丛。
未免踩踏花朵,他绕过花丛,眼看抬脚就能出去,一个本不该在此时出现的声音却在脑后炸响。
“沈二少,一大早的兴致真好啊。”
所谓声出幽谷,形容的可能就是许锦严这样的声音。
这样的男人不仅样貌令人过目难忘,声音同样如是。
沈灼希没有与他正式见过面,但曾远远见识过此人的风采,听过他的嗓音。
看来,得提前面对这位许家大家长了。
笑意坦然地转过身,沈灼希欠身问候道:“许先生,初次见面真是失礼了。
今晨的阳光娇艳,将园中的玫瑰映照得格外高贵呢。”
“所以,沈二少从昨晚就来这里,等待欣赏许家的玫瑰花了?”
悠悠然踱步走近,许锦严逆着日光,耳后飘飞的发梢泛着金黄的光点,脸部的阴影浓重,一侧的嘴角略微勾起,眉宇之间满是运筹帷幄者的傲然神情。
稍稍惊讶了一瞬,沈灼希舒展开暖煦的笑容,似乎完全没有受到面前这股强大气场的压制,脸上倒平添了几分泰然处之的豁达。
既不解释也不反驳,而是神态自若地答道:“玫瑰花固然美丽,但在我心里,有比世界上的花更美丽珍贵的东西。
许先生,我不是来窃取您家的某样宝贝,而是因为太过珍视,所以心有留恋,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便舍不得走了……”
许锦严饶有兴趣地盯着沈灼希柔和的脸部轮廓,冷笑了几声。
“没想到,沈二少的口才比起沈总,更要卓越。
能将半夜偷入他人家宅的行为形容得如同入园赏花,真是令我刮目相看。”
“许先生言重了,未征求您的允许就擅自留宿的确是我的不是。
不过……您既然早早知道我的到来,又不加阻止,我可否认为您是默许了我的进入呢。”
早就知道许锦严不是简单的人物,又是微白的叔叔,激怒他或在他面前示弱,都算不上好办法。
那么,就只有主动挑战,暗地较劲了。
强者一般只会尊重强者。
很小就深谙此理,沈灼希不会做出不明智的举动。
“呵呵呵,看起来,你知道许家大宅还有一套更隐蔽的保安系统啊。
为什么不告诉微白,他应该很担心你会被电到吧。”
不再兜兜转转,许锦严很想尽早知道,这个隐藏得极深的沈家老二,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燕国骁勇善战的端荣大公主被害身亡,重生成二十一世纪的安心竹。她八岁那年,爷爷哥哥参与一座古墓考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她十八岁的那年,一场意外,全家穿回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她从安心竹变成了陈国底层挣扎求生的黄叶,与同穿越的家人分散,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牵引着所有人一步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