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搞斩首战能威吓鞑子上位者,但他们皇帝若不搞亲征,你杀他再多的大将,也莫奈其何。
穿越众都说到古代搞什么高科技军队,光是造枪炮子弹,可以花光金山银山,真的还不如搞和亲贸易……
「那么现在的真实关系是如何?」
「大概也就是回到北宋与大辽当年那种关系。
花点钱买和平……南方那个朝廷是不承认的,只当没看到……」吴军:「但北元敢南侵便要打痛他们,不给他们以为咱们好欺负……平常是多给点好处……唉!
不是我软蛋,实在是汉人农耕为主的民族积弱,历代穿越众都搞不定的,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世界上各民族文明化越高则肌肉能愈萎缩,不靠火器是绝对打不过游牧民族或女真这种穷山恶水、冰天雪地里出来的野人……世事真的就是这样。
好好的读书人,老想考科举当官,谁会天天去练武。
再好武的也比不过天天跟野兽搏斗的野人吧?!
野人拿到了盔甲兵器,再加上学会了看兵书,大明不倒霉才奇怪。
中世纪欧洲诸文明帝国不也是吃了这个亏,想着利用野蛮人去代自己打仗,最后都被手下奴才灭了!
罗马帝国如是、埃及和大明也一样。
所以人还是得要靠自己自强自救!
所以北宋被女真金兵轻松摧毁,到了南宋反而能差点直捣黄龙了。
人都是同一样的人,但心态精神不同了!
醒觉了!
「你们打鞑靼的斩首战术是用的狙击枪吗?」王小龙觉得这个得了解一下,免得自己不小心也中招了。
「是的!
当时我帮一个受伤部队狙击手背着他的JS12.7MM。
穿越时连同一把95-1式自动步枪一起带过来了。
」吴军:「但弹药已经快打完了。
子弹复装的问题到现在都没办法解决。
用一颗少一颗……」
「跟鞑靼人打仗,每一战你都亲自去?」王小龙诧异了。
贵为闯王了,你还每战都亲自上阵?
「是的!
」吴军无奈地点头。
「没办法。
这把JS在这世界犹如神器,若是流落敌人手上,连我的性命可能都不保……当然我也组织了一队用燧发枪的神机营来作掩饰,但两者威力差太远了……我可真不敢交托给别人……」
();() 「其实我们在猜,当初元末红巾军北伐的时侯,那个破头潘搞不好也是穿越者……」赵军:「这也是我看了那本〝魔教穿越诸天万界〞得到的启发。
否则他们怎么能屡败元军,把蒙古皇帝都赶到朝鲜去了……他手上那把肯定也是狙击枪。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在很多很多文里,都有一位讨嫌的表小姐。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生活水平取决于舅父舅母的良善程度她姿色不错颇有才华,必定会与表哥进行一场缠缠绵绵的恋爱,至于成功与否,取决于她是女主还是女配。苏浅曾经在写...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曾经以为身处地狱,后来发现,有他的地方就是天堂末世到来,夏初错估人心,能核被毁,身体残疾。所有人都想将她往死里踩,唯独陆聿修倾尽所有的对她好,就算最后为了她丢掉性命,他也无怨无悔夏初拖着残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