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一个连环杀手都喜欢在作案后留下自己独特的作案签名,或是某一件特殊的物品,或是凶器,或是直接在受害者身上做标记,乃至直接取走受害者身体上的某些器官部件。
显然,这个连环杀手属于后者,喜欢在死者身上做标记,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
连环杀手在受害者尸体上做特殊标记通常是出于以下几种心理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自己对受害者的绝对控制权与支配欲。
渴望获得关注,挑衅执法部门,彰显自己的实力。
从自己的“作品”
中获取满足感。
强化自我认同,表明自己与普通的杀人犯不同,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我认为是的。”
温格说出了他主观的判断,“凶手作案手法娴熟,是个惯犯。
解剖台上这位不是第一名受害者,格蕾丝也不是第二名受害者。”
“此前英格兰地区有发现类似标记的尸体吗?”
英雄所见略同,彭顿认可温格的判断。
“暂时没有,反正我没见过。
也可能凶手当然还没有在受害者身上做标记的嗜好。
连环杀手,也不总是一成不变的。”
温格非常肯定地说道,“前路漫漫,你们刑事调查组任重而道远啊。”
谋杀案常有,而连环杀人案不常有。
这样的案子对于苏格兰场而言都是重大案件,更不用说伯恩茅斯警局这种地方小警局。
温格是英国的资深老法医,曾在苏格兰场供职多年,如果此前接触过类似的尸体,他不会没有印象。
温格肯定凶手不是第一次,第二次作案,一定是已经多次犯案的惯犯。
之所以此前温格没有接触到相似的尸体,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确实隐藏得很好,另一种则是警方渎职。
“乔纳森,这一次你知道厕所在哪里了,憋不住就别勉强。”
彭顿注意到身旁即将绷不住的乔纳森,生怕乔纳森忍不住吐在自己身上。
乔纳森捂着嘴,疾速冲进厕所,不多时,众人便听到从厕所传出的剧烈呕吐声。
众人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呕吐毕,乔纳森紧跟在彭顿身后回到刑事调查组,他一边走,一边解释道:“头儿,我保证!
这次我已经尽力了!
这次的尸体和上次的尸体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如果是上次的尸体,我肯定能Hold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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