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那一年,他离开了纽约,离开了这座与她相遇相识相知的这座城,离开了有她的这座城,不再回来。
当小凤仙得知这个别离的消息的时候,非常非常震惊。
她的智商不允许她作他或许是事业需要暂时离别的天真揣想。
她知道这是一个拒绝,她也知道那一天在他眼睛里看到的那种东西,那种和自己心里的一样,甚至更加炽热的东西,不是错觉,不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
但是,拒绝就是拒绝。
这是小凤仙在男女之情上所受的第一次打击。
不能免俗地,在猝不及防的第一时间,她努力想要维持自己的自尊,努力想要牵动嘴角,笑出来。
可是,因为心里的那份东西又真又强烈,所以,那个笑容很不成功。
她也知道这一点,知道那个不成功的笑挂在脸上只会更加丢脸,于是着急,于是更加想掩饰,于是更不成功,于是……终于,眼泪流了下来。
眼泪流下来的那一刻倒也好了,索性将脸埋在膝上,哭了。
哭完觉得好了一些,擦干眼泪,笑着对他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的。”
这次这个笑,成功了。
他一直沉默。
没有拍着她的肩安慰她,没有讲笑话改善气氛,没有励志,什么也没有。
那时候,他和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阳光非常好,金子似的安静地洒在他们身上。
他也沉默得跟金子一样。
这还不是告别。
真正的那次告别,他只差一点点就顶不住了,真的只差一点点。
后来,他想,如果真的顶不住,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他离开的最后时间已经确定下来,但还没有真正走——从一座城市连根拔起,并不是拿个行李箱就可以成行的。
某一天,他出差,去埃及。
那是1936年4月下旬,他到达的第三天,就遇上当地著名的“五旬风”
,气温陡然升高,狂风夹着大量砂石从沙漠上浩荡而来,最高风速,据说曾经达到每小时100到200公里。
交通几乎完全中断,除了呆在酒店,什么地方也去不了。
值得庆幸的恰好是风起的时候他还呆在开罗,没有来得及象计划的那样,去其他城市。
当然,他此行的主要任务还是将在开罗完成——埃及大部分有钱人都在此间,而他的生意,和穷人没有关系。
可是,风起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这算是一个理由吧,这算是一个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这算是上帝给出的一个相当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
于是,他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浪掷在酒店:睡醒就坐在窗前发呆,看风把天空的颜色都改变了,看风里空寂无人的街,他觉得整个世界似乎就剩下自己。
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又或者,他是觉得,现在在这里的,在这个完全不同的东方国度,在这个数公里以外就是沙漠的城里的这个人,不是自己。
张雪亭做东,给小凤仙正式接风洗尘,这一场家宴是十年来张家人到得最齐的一次。
“外婆很喜欢你呢,”
若莲对小凤仙说,“你面子大来兮。”
小凤仙朝她眨眨眼睛,“再大大不过妈妈,”
现在,她叫“妈妈”
已经叫得万分顺口——在异乡的日日夜夜,醒里梦里不知道练习了多少遭了。
“所有姐妹姨妈都不让带家眷,就你可以。”
若莲听到这话时,手上正有一盏茶呢,一个没掌住,差点把水泼到旗袍上去,“家眷?亏你想得出!”
她们说的是刘勇。
这一次家宴,张雪亭真的是给足小凤仙面子,不但花重金请了沪上最有名的中西厨师带着全套班底到家里来掌厨(这可不仅仅是钱能解决的问题),还正正式式下帖子请回所有张家女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逛个街都能穿越,人家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偏我穿到一个小农女身上。好不容易带着全家奔小康,却意外救回个跟屁虫,看在你长的不赖的份上先收留一阵子。某男这次我帮了你,你要拿什么来偿还我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