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对二爸的新家很感兴趣,到处嗅嗅,看到床时作势要上去,林时新给了它一个眼刀,它哀怨的呜呜两声,蹲到房间一角。
“欢欢挺乖的,你养得挺好。”
齐斐然说。
“当然了,不老实就不理他,不跟他玩球,不给喂饭吃。”
齐斐然嚼着鸡骨头,心有戚戚焉,看着耷拉着脑袋的欢欢。
“说吧,我不笑话你。”
林时新一脸八卦的看着他。
“……说啥。”
“你是不是看上沈莹了?她也住这个小区。”
齐斐然万万没想到,竟然她也住在这里!
“我觉得你们现在就差一层窗户纸的距离了,她对你印象也挺好的。”
林时新笑道。
齐斐然斜眼看他,唉,万里长征把大象装冰箱,总共分三步,一,把冰箱门打开,二把大象推进去,三把门关上。
让林时新喜欢自己,如果也能这么简单就好了。
齐斐然看着电视里的小品集锦,默默的想着。
林时新是个爱笑的人,要想取得他的好感,首先自己得是个有趣的人,逗他发笑,他就会喜欢在自己身边。
这点王大路就做得很好,俩人总是头靠在一起不知道说着什么傻笑。
虽然自己坐在林时新的后座,已经算是有了地理上的优势,可是跟王大路比还是差点儿,还好王大路是个傻逼直男。
小品里很多的梗,齐斐然都不懂,特别是那个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这……这笑点到底在哪?为什么掉进水里的人,出来穿了个马甲,观众就笑了呢?也许穿马甲让人发笑。
齐斐然在自己心里的小本本上记了一笔。
虽然从自己转学过来,和林时新的偶遇和相处已经算不少了,但其实在班里,花蝴蝶林时新真的有很多朋友,男生和女生都有,如果统计一下,用坐标衡量一下,也许自己反而是离他最近的人中,跟他说话最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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