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小子,没想到吧,很惊喜,很意外?”
血刀一阵嚣张的大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的身高足有一百九十,身高体壮,气势十足。
林峰神情淡然:“谁让你进来的,这是私闯民宅知不知道?
“小子,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还敢跟老子说私闯民宅!”
血刀啪地将两份转让书拍在旁边的八仙桌上,目露凶光,“这是股权和宅子的转让书,赶快签了字,把上次偷袭我的人说出来,老子能让你死个痛快,否则我让你生不如死。”
林峰嘲讽地看了他一眼:“我凭本事赢来的东西,觉得会给你?”
“看来你还不知道我血刀是何许人也?如果放到东南亚,听到我这个名字能够让小孩止哭,胆小的都能吓尿。”
血刀的神态无比嚣张,“老子佣兵之王不是白叫的,执行任务有千次,杀了多少人我自己都记不清。
老老实实的按我吩咐去做,还能死个痛快,否则我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林峰眼中闪过一抹寒芒:“如此说来你是死有余辜了,在死之前我告诉你,在别的地方如何嚣张我不管,华夏不是你能来的地方!”
“找死!”
血刀已经失去了耐心,直接一巴掌拍了过来,在他看来自己已经掌控了全场,轻而易举的就能拿下眼前的男人。
可没想到的是,林峰只是轻轻挥了挥手,耳边便传来咔嚓一声,手臂痛彻心扉,断成两截。
“这……这是高手!”
血刀终究是佣兵之王,经历过无数次生死,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是对手,立即掉头就跑。
只可惜为时已晚,他只是个普通人,又怎么可能从筑基期强者手底下逃得出去,还没跑出两步就被卡住了脖子。
“饶……命……”
这家伙想要求饶,只可惜这两个字都没能说出来,便被咔嚓一声扭断了脖子。
林峰不是嗜杀之人,但也不是善男信女,既然对方想要杀自己,动起手来也绝不客气。
随后弹出一道丹火,将尸体连同桌上的那两份转让书一同烧了个干干净净,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杀了血刀也算是给张凌杰一次警告,如果再有下一次,他不介意直接灭掉张家。
解决了这个小插曲,他开始打量房间,随手又摸出纸笔开始标记画图。
一间一间房的走过去,将自己的想法和要求不停的写在纸上,足足忙了三四个小时,才将整个医馆的改造方案标注清楚。
回头把这东西交给苏青叶,找专业的工人就能施工了。
看了一下时间,差不多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左右,他收起纸笔准备离开,可刚刚打开院落大门,就看到一个女人跌跌撞撞的冲了过来,一头扑进他的怀里。
酒气很淡,却透着一股怪异的香味儿。
作为大医仙传承者,林峰一下子便嗅出了其中的关键,这是被人下了药。
低头看去,女人不到三十岁的年纪,长发披肩,戴着金丝眼镜,白衬衫,黑色短裙,穿的极为知性,身材却是异常的火辣。
胸口高高隆起,似乎那衬衫的纽扣随时都会崩开,波涛汹涌的程度竟然比晏轻歌还要凶猛。
此时绝美的面孔透着不正常的粉红色,看起来格外的诱人。
“给我……我要……”
观察这一会儿,女人感受到男人的气息,洁白的手臂直接环住了他的脖子,火热的红唇吻了上来。
“呃!”
林峰赶忙将女人推开,随后拉进了院落,回手关上大门,将她带进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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