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美化了一千倍的说法。
他是看着这条狗漂亮,起了歹意,顺手牵狗,给偷到b市来了。
我要是在c市知道了这事儿,非得送官查办!
现在回了b市,隔了9个小时的路程,苦恼于无法搜集他的作案证据。
主要是不能让孩子没了爹,虽然是个混账玩意儿,还好有我这奶奶当着监护人。
他不怀好意的抬起萨摩耶雪白的前爪,冲我招呼:“闺女,喊妈!”
靠!
占我便宜!
我指着阳台上那盆米兰对他说:“别乱叫,我闺女在那呢,你这狗儿子该哪去哪去。”
我又拍拍萨摩耶的脑袋,笑眯眯的说:“妹妹,带你儿子回家吧~”
他说:“得给咱闺女起个响亮的名字,叫出去吓死人不偿命!”
我觉得他这话别扭,就是反应不出来那里别扭,点头道:“你那么喜欢女人,就叫妞吧!”
他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还是妞他娘了解我!”
我绝倒!
于是我们就喊这只偷来的萨摩耶为“妞!”
没过一段时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对我摇头:“妞这个名字太水了,不够震撼,拿新华字典来,我们研究一下!”
……
我真的翻箱倒柜的去找新华字典,当然找不到,我一学工科的哪里还有那玩意儿,高中就被淘汰了。
我们又牵着妞跑到书店里去买了本回来研究……
还曾被书店管理员拒之门外,不能带宠物入内。
我转头对他说:“100块拿来,我进去,你守着妞!”
……我果然是太无聊了才会跟着他发疯。
翻来翻去,他指着一个字点头:“这个不错!”
我拨开他的手指头一看:“二!”
气得我差点吐血,这人就是专程来找我取乐子的。
我决定自己研究,指着一个字对他说:“就叫这个吧!”
他低头看了看,摇头:“老换名字,闺女会混乱的,还叫妞吧!”
还有他不敢的事儿?狗都给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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