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你。”
荆丛辙垂下眼,睫毛的阴影落在雕刻的五官。
他低声说:“你只是对我有反应。”
曲笙的脸一下红到底。
哪里是私生活混乱的摇滚青年,分明是纯情小孩儿,经不起一点撩拨。
用尽全力把荆丛辙推开,捂着半边耳朵狼狈逃回卧室,心跳砰砰作响。
这是不对的。
荆丛辙喜欢女人,他有女朋友……
门外传来敲门声,身体的热度还没有降下去,曲笙在等自己冷静,没有理会那一下下地叩击。
外门静了两秒钟,曲笙不安地坐起来,脸上的热度未减,开口声音沙哑:“你今天要是把门打开,我明天就搬出去,行李不要了。”
荆丛辙的声音从门板外传进来:“我没有去拿钥匙。”
哈。
那又怎样,还想他夸他吗?
曲笙愤恨地锤了两下被子,丢脸死了!
在荆丛辙面前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动物,是任人宰割的实验品。
他把身体蜷缩在床铺上,思绪一片乱麻,耳垂还是很红,热度迟迟褪不掉,但他什么都不想做,不想安抚自己,不想真如荆丛辙所说那样。
那就太龌龊了。
曲笙把眼尾的热度蹭到被子上,不知不觉间竟然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他醒来,被子好好包裹着他,连带睡衣都服帖穿在身上。
曲笙的脑袋一片空白,拖鞋都没穿,风风火火冲了出去。
“荆丛辙!”
进入餐厅先看到的是保姆那张慈祥的脸,他的怒火被浇灭一半。
“阿姨……”
曲笙局促地缩了缩脚趾,转头看到一旁悠哉看报的男人,恶狠狠瞪了一眼。
短短几个月,两个人从客套生疏的关系发展成如今这副模样,究竟是哪里出了错?
曲笙回到房间换了一身衣服,臭着一张脸出现在餐桌前,荆丛辙的视线先从他的脚往上打量。
“你看什么?”
“下次出来别那么着急,拖鞋记得穿。”
曲笙微微恼:“我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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