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底下有人嘲他小白脸叫他关系户,但曲笙的学历摆在那里,哪怕是去荆氏科技实习也是够格的。
他和荆丛辙是一个学校出来的,只不过后来荆丛辙又出国深造了,曲笙到底落下这么一截。
从卫生间回来,曲笙把从女同事那里借来的吹风机放回原处,把头发洗回棕褐色又摘掉耳钉,整个人看上去低调不少也更加吸睛。
曲笙不需要太过张扬的发色就已经很惹眼了,他有一张像极了母亲的艳丽长相。
曲笙的母亲在当时那个年代可以说是镇上的明星,和曲笙的父亲郎才女貌的一对,只可惜夫妻俩太年轻,早早生下曲笙,又恰好遇到经济危机,营生不善双双坠河了。
很荒谬。
曲笙对这俩人本来就没什么印象,他是爷爷奶奶养大的,一直到十二岁。
眼看已经七点钟,荆丛辙的办公室还是一点动静都没,舒梓媛发消息问曲笙今天来不来酒吧,他回:不去。
【连续三天了噢,胖子要顶不住了。
】曲笙低头回消息:【你弹,吉他借你。
】刚打完最后一个字,身前多出一道身影。
曲笙先按发送才抬起头,仰头看向荆丛辙。
男人总是出现的悄声无息,他好像也已经习惯。
荆丛辙一身炭灰色西装,经典的英式剪裁,把本就有型的身材映衬得更加完美,上身呈现出沙漏型,肩宽腰窄,搭配没有一丝褶皱的纯棉黑袜和牛津皮鞋,腿长到不可思议。
明明是在自己的办公室,还要穿得这样一丝不苟,英俊得不像凡人。
下一秒,荆丛辙开口:“你衣领沾到鼻血了?”
曲笙经过多次思考是明白自己有点看脸说话的,不然每次对方说这么找打的话,他不会就此忍下来。
“……那是染发膏掉色!”
说错了,脸再好看他也忍不了。
作者有话说:开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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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乘电梯时曲笙特意把自己塞进一个夹角,目的是不和荆丛辙站在一块。
荆丛辙紧跟着迈步进来,看都没看他一眼就摁了电梯键,他又有点心里不平衡。
直到对方说:“不要驼背,腿站直。”
哈。
曲笙撇开头当做没听见,电梯的镜面映出他的侧脸,微微失真却依旧好看,可以看到青年纤长的眼睫和挺翘的鼻尖,唇薄薄抿着形成天然的弧度。
荆丛辙对这个“邻家弟弟”
向来没什么办法,一路上两个人再没交谈,走出大堂后曲笙知道荆丛辙要去取车,开口说:“我在这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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