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马驹上披着华丽的绸缎,上面绣着的是赫尔福德伯爵的家族纹章,当被远远地看到时,周围的人便自觉地往远处避开。
此时临近午间,集市在这个点往往是最热闹的时候。
埃玛的到来,很快就将喧闹声和熙攘的人群消除了大半,来不及避让的市民们则自觉地往道路两旁靠去。
饶是这样,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毕竟她是个很标致的美人,比起男性贵族女性贵族总能带来些许柔和感和亲切感。
不过人们也很快注意到了被埃玛“吊”
在屁股后面,小跑跟上的狼狈修道士。
看得周围人直摇头,对埃里克这个“可怜”
的修道士抱起了“不必要”
的同情。
不一会儿走出了城区,来到了郊外的原野,从城堡出发就一直没有说话的埃玛,转过了头,轻笑地看着还挂在后面的埃里克。
“你是叫埃里克对吧。
我刚才听父亲这样称呼你。
我知道这个名字,它源于丹麦语。
你是丹麦人吗?”
少女的声音清脆悦耳,但是落在埃里克的耳朵里,却像恶魔低语。
“我说......哈~~~呼~~~~,问别人话之前,要不要......哈~~~先考虑一下别人的状态,能不能,哈~~~回答,这个问题啊。
你看我......像是像是能回答的样子吗?”
埃里克喘着粗气,没好气地回应她。
他现在的体力是12级,按道理已经超过一般人水平很多了,但是这恶女刻意加快马速,搞得他体力条到现在为止在最后一格徘徊。
速度一会儿快一会儿慢,肺都快炸了。
这么造,美队来了也遭不住啊。
“才这么点时间就不行了?看来你这個上帝仆人的信念一点也不坚定啊。”
虽然表现得幸灾乐祸,但是埃玛其实也被埃里克的体力吓了一跳,从城堡到现在这个位置,大概已经足足一个小时了。
这还是在她适当提了一点马速的情况下,一般人光靠步行是绝对追不上的。
虽然埃里克说自己已经累的不行了,但是埃玛却没有看到他动作有任何松弛,与刚出发时保持的标准姿势是一致的。
();() “知道吗?我父亲十八岁的时候就一个人徒步前往耶路撒冷朝圣,他可是徒步走过去的,在亚美尼亚遭到突厥人袭击,他可就是靠两条腿躲过了杀身之祸。
这才叫真正的虔诚。
埃里克修道士比起这,你可差远了。
所谓教士有时候甚至连平信徒都比不过。”
“不会举例子可以不举。
你怎么不说威廉国王八岁就当上诺曼底公爵,年轻有为啊。
大小姐你还真是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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