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这一觉睡得舒服,精气神都回了笼。
她起身看了看窗外,日头已经挂高,想知道几点了,在房间里找了一下没找到钟表。
来到客厅,发现桌子上团了一件棉袄,旁边还有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媳妇儿,我去上班了,中午回来,袄里有早饭。
还怕她这个学二年级没上完的人有不认识的字,每个复杂些的字上面还标注了拼音。
林早早扑哧一笑,“看谁呢!”
不过还得表扬他一下,很细心。
包括棉袄保温这件事。
掀开棉袄,里面还倒扣了一个盆,掀开盆才看到早饭,两个包子一根油条还有一碗豆浆,还热乎呢。
“哎呀~能吃早饭的日子真好!”
林早早啃着包子回想昨男人的话,还有他的声音、样子,还真是让人把持不住。
既然都答应了,就留下吧,本来优先选择的就是这条路。
看他是军饶份上,暂且信任他一番,希望他不会辜负自己。
先活在当下吧,以后的烦恼以后再。
吃完早饭,林早早感觉浑身充满了力气,要去把昨换下来的衣服洗了,她就那一身能穿得出去的衣服。
可在洗漱间没有找到,出来转了一圈,在院子里的晾绳上发现了自己的衣服,摸了一把还湿呢。
是谁洗的可想而知。
只是没见她的背心和裤。
难道被扔了?
一想到那个男人见了她那样的贴身衣服,还碰过,林早早脸一下爆红,臊得蹲在地上站不起来。
但凡这两样东西是完整的,她就还能挺住,可她的那个背心破了不少洞,肩头后背都快成蜘蛛网了,裤更是补了又补,除了自己见不得人。
简直尴尬得要上!
〒▽〒
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那个男人失忆?
趁他不注意敲他一棍子?
随后,为了平息心情,林早早在房子里擦擦洗洗,打扫卫生。
房子前几被陆砚泽全面大扫除过一遍了,她这一遭打扫下来没用多久,弄完又趴回床上去了。
都是没衣服穿、没电视看、没手机玩闹的,不睡觉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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