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婧娇嗔了一声,转身便走。
沈烨:“……”
他昨儿夜里出去溜达,现附近的一家酒吧在招服务生。
既已行至山穷水尽处,也无所谓这场所是否适合他一个高中生了,沈烨当即就撞了进去。
不料,招聘的服务生人数已达上限。
“你们这还招什么?”
沈烨没有就此离开,心想你们就是缺个打扫厕所的,我也能捏着鼻子答应。
“驻唱。”
招聘负责人指向舞台,“看到了吧,你要是能唱歌、弹琴……”
“能!”
不待对方说完,沈烨点点头。
这对他来说不是难事儿。
六七岁那会儿,他跟着他还健在的混血老妈学过吉他和钢琴,以及几他到现在也没整明白啥意思的德国歌曲。
后来,他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爱上了流行乐。
他囤了一堆cd,学了一肚子流行歌曲,每每拎着吉他在学校里弹唱时,总会引得一群小姑娘驻足。
回回都是逼格拉满,骚气冲天。
不懂什么叫怯场的沈烨当即跃上舞台,从正在深情献唱的那位手里抢走了麦,也没切歌,直接就着还在继续的曲目,石破天惊地亮了一嗓子。
现场正在喝酒的、正在扭胯的皆是一震。
这一嗓子,惊为天人。
沈烨这人像是天生为舞台而生的,唱功了得也就算了,还舔唇、喘息、抛媚眼,将现场的气氛拉至最淫靡,也最high。
酒吧经理觉得自己行了大运,遇上这么一宝贝,当即也不管沈烨这“每天一结算”
的要求是否合理,赶紧把人签了。
沈烨知道自己皮囊不一般,没想到才华更是惊人。
就这么当了酒吧驻唱,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他甩了一下不存在的刘海,迈着二五八万的步伐,骚得没边儿地敲了敲季丞的门。
“小丞丞……”
刚想在陈婧那里显摆一番,没成,他决定转向季丞。
季丞显然还在赖床,被沈烨一通敲门声惊醒后,磨蹭了半天才过来开门。
“小沈哥。”
“走,哥带你去吃早饭!”
沈烨兜里有几分钱就烧得慌,迫不及待地想要当个散财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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