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还不是……”
毛不思拿着苹果一路小跑下楼,等到了马明义身边,才反手把苹果塞给他,换了他手中的钢笔,钢笔被故意弄得脏旧了些,光泽也有些黯淡,拧开笔杆,除了两张大钞,笔囊里的墨水也只有零星的一点颜色挂在透明上,毛不思没想到他会这么细心,一时有些惊讶,后半截话就变成了,“你居然记得挤了墨水?”
“切,哥哥我这脑子,你当跟你似的?”
说着,马明义圈起手指在毛不思额头上弹了个栗子。
又,又,又,又来了!
马明义的话在毛不思脑海里滚了两圈,最后还是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暗暗嘟囔道,“早三十分钟算什么哥哥。”
马明义咬了口苹果,眉毛微挑,不在多言,只是舒展的眉目多少暴露了他此时还不错的心情。
楼道很老旧,但还算干净,俩人就这么并排坐在楼梯口,盛夏的蝉正发出刺耳的吱鸣,透过对面的玻璃,能看到不远处茂盛的梧桐,马明义极少来这种地方,城市中的歪树旧楼,他平日里只在一些老旧的照片上看过,在坐着车偶然行过的时候撇上两眼。
这些地方,是一个城市繁华的开始,可终究会随着这座城市的越发繁华而寂寥落幕。
就跟几块钱一张的明星海报似的,等新鲜劲过去了,你换了别人喜欢,买了其它的海报,而它却旧了老了,便开始瞧着其碍事占地方,即便它揭下来换成新的,扔掉也不觉可惜。
最多不过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崭新的海报,新鲜的小明星,感慨自己也曾喜欢过某某某。
跟这座老城是何其的相似,总会有人在酒足饭饱,灯红酒绿过后,开始抽着烟站在窗户边怀念以前。
归根结底,怀念的只是自己的过去和年轻岁月罢了,而并非那个上学都要跑上几里地的时代,毕竟,没有人真的愿意往历史的背面走去。
除了,那些已经死掉,却不愿离开的某些称不上人的魂。
活着的人想去看一眼未来,死掉的人只想回到曾经,这些在世上每一个角落都存在,就像离他们只有几米远的屋门内一样。
“我觉得自个真的有些老了。”
毛不思手肘抵在膝盖上,十指交握撑着下巴,楼道里有些阴暗,窗外刺眼的阳光被楼墙遮住,无法全部洒进来。
“这话要是被楼下侃大山的别人听到,非背地里骂你几句矫情不行。”
苹果在马明义手中转来转去,染上他他肌肤的温度,“二十多岁就算老了,那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怎么办?”
“搁到以前,我是绝不会允许林寥和活人单独在一屋叙旧的。”
尤其是十七八岁的时候,毛不思正式出师,可以离开老毛单独去面对那些个鬼怪邪祟,下手那叫雷厉风行,丝毫不会迟疑,好像随着年纪渐长,她反倒多愁善感了许多,无视马明义方才的话,毛不思托着下巴继续,“这些年,看到了好多常人看不到的事情,听了好多别人听不见的故事,遇见过极多无辜的人和害人的鬼祟,可也偶尔遇见过比冤魂更可恨的人。”
她刚出道那会儿,初生牛犊不怕虎,久而久之,倒也也这行拼出了点名声,还曾有人重金请她去大厦封住死去原配的魂魄,价格给的足够她几十年吃喝不愁。
像这种人毛不思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她只需到地方瞧上几眼,就知道原配死的冤枉,大厦内布满了戾气。
灭魂诛鬼,令其带着满身的怨恨与不甘魂飞魄散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可却是一件极赚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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