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采薇的爱人死在了故事的最初,而她死在了故事的结局。
“回家吧。”
马明义抬头,空中乌云密布,他的心情也如这黑上来的云层,他拍着毛不思的肩膀,怔了许久才轻声道,“要下雨了。”
“嗯。”
毛不思就着马明义的肩膀点点头,正准备去拣收妖的玉葫芦,突然眼尖的看到什么刺眼的东西落在草丛中。
她上前去看,那是一片铜制的名牌,上面写着:烟城二十六中,苏洋。
“这是什么?”
马明义也上前,奇怪道,“之前没见过啊。”
烟城二十六中。
这是苏尾岛一行,唯一给他们留下的东西。
毛不思小心的把名牌收到口袋里,又深深的看了眼回归孤寂的墓地,恸哭声仿佛还萦绕在耳边,“走吧。”
“去哪?”
“来都来了,去烟城市里逛逛。”
毛不思揉揉眼,迎接着新一天的到来,“你要去吗?”
“费用谁出?”
马明义的声音幽幽响起。
……
毛不思扭头转身,“当我没说过。”
墓园里的脚步渐渐远去,只留下孤零零的墓碑立在风中。
死去的人永远不会回来,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时间毫不停歇的奔跑,生命继续高歌而行。
☆、顾采薇番外
我叫顾采薇,土生土长的烟城人,妈妈说我虽然看不到东西,但她可以做我的眼睛,把看到的东西都将给我听。
我看不到光明,可每天过得都很充实开心,日子出现转折,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
楼下巷口的拐角处开了一家花店,每每我从店门前走过,都能闻到好闻的花香,有时候是栀子,有时候是百合。
花店的老板是个年轻的男人,每天早上,她都会给我打招呼,就像抚过肌肤的微风,那么温暖。
后来,我和花店老板渐渐熟悉起来,偶尔也会停下讲几句话,再然后,事情就像流水般自然,他送了我一束玫瑰,说喜欢我,这是我张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说喜欢我。
黑暗中,我听到了心底玫瑰盛开的声音。
我开始频繁的出现在他的花店,花店生意称不上多好,最常常出现的,就是每日清晨的一桶罐装水,送水的人不爱说话,我也没听过他的声音,时常都是我给钱,他收钱,仅此而已。
这种日子过的快极了,爸爸妈妈也知晓这个人的存在,对于爸妈,我是从来不会做任何隐瞒。
我晓得他们担心我,苏洋是个正常人,而我,极有可能这辈子都瞧不着太阳,望不见花草。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苏洋,换来了他清爽的笑声,那句话,即便过了这么些年,即便后来我过得如此不堪,即便我濒临死亡的那一刻,我都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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