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它贵,这个时代的好衣服可都是真材实料的,穿个十年二十年都没问题。
属于这个时代的奢侈品,它可不像以后那种什么上千上万的外国奢侈品那样垃圾。
反正她记得前世潘桂云买了一件上万的衣服到处炫耀,结果穿了洗了没几次就起球了。
买好大衣后,李春兰继续往里面逛,然后又买了死贵死贵的两双真皮皮鞋准备给爸妈。
但其他的……
逛了一圈后发现似乎还是地摊更加物美价廉。
于是,半小时,提着四个印着品牌logo袋子的李春兰,成功地在地摊驰骋。
拿着质量满意的衣服开始大嗓门砍价。
“老板,你给我便宜点,这羊毛衫我准备要十件!
一口气买十件,我可是大主顾啊!”
果然,她的败家花钱能力还有待提高啊!
“妹子啊,我真的不挣钱呀!
你你都舍得在商场买那么贵的东西,我这地摊的便宜货又什么贵的?!”
“最多五块一件,不卖我去其他家,反正又不止你一家卖。”
李春兰把选好的衣服一丢,作势要离开。
“妹子妹子,你等等!
你再加点!”
李春兰直接从作势要离开改为开始离开。
“卖卖卖!
我今天亏本卖给你。
回头你一定得多了来照顾我生意!”
“那你送几双袜子给我。”
李春兰得寸进尺。
小摊贩咆哮:“我都亏本了!”
“两双。”
李春兰道。
小摊贩一副咬碎了牙的样子:“回去多介绍人来我家买羊毛衫。”
“一定的。”
李春兰满意地把刚刚挑选的衣服往黑色塑料袋里塞,再次感受到购物的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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