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你四岁就要走一个小时的山路去上学?”
“嗯。”
姜凌心疼死了,如果自己重生更早一点……有个屁用啊!
那时候自己也是个小屁孩!
而且离她十万八千里!
“那双小脚能走那么远啊?”
姜凌低头看看她的脚,现在都像穿着小孩鞋。
“对于山里的孩子走路并不算什么。
有时候哥哥们玩游戏输了或者心情特别好的时候也会背我一段,但是他们不白背,要我讲故事或唱歌,有时还让我跳舞呢。”
姜凌忍俊不禁,“你还挺有才艺。”
卿清荷抿着小嘴很不好意思,“小时候不怕羞,见人就喊,开口就唱。
长大了大人都说我不爱喊人不爱开口了。”
姜凌笑笑,大概每个人都会从叽哩哇啦的小孩变成沉默寡言的少年,“那一天走几趟?中午回家吗?”
“不回,早上带着米和水、咸菜,到学校先把饭盒放进厨房,中午放学了去厨房拿。
那个蒸笼很高很烫,我很矮够不着,饭盒也很烫,哥哥们会帮我端出来,这也是为什么我要那么早上学的原因。”
姜凌看着她,好心疼,“水也要自己带?”
“嗯,本来学校旁边有个水塘,我们都用水塘的水淘米蒸饭,但经常干旱没水,或者洪水浑了,水浑的时候蒸出来的饭都是黄黄的,像黄泥巴。”
姜凌抿紧嘴巴。
“有一年大水,学校厕所的水通到水塘去了,所以就从家里带水去。”
卿清荷翘起嘴角,沉浸在回忆中,“放学了,哥哥们就在路上滚铁环碰拐子滑坡下河,我就把他们的作业本在大石头上摆开,一个个给他们写。”
姜凌也笑了。
卿清荷笑道:“因为我喜欢写作业。”
姜凌笑不出来了。
“最后只有我和幺哥上了初中,其他哥哥都出去打工了。
哥哥们出去打工,奶奶煮一大盆鸡蛋让他们带着,他们终于不用带米和咸菜了。
我和幺哥上初中,爷爷给我和幺哥一人织了一个新的小背篓。
每周背一周的米和咸菜去学校。
爬上山顶再从另一面下山到镇上,一趟要三个小时。
幺哥会帮我背米。
幺哥比我大一岁,他背起来脸憋得红红的。
我就背我们两个人的咸菜。
幺哥不跟我一个学校,到路口,他就把我的米放我背篓里,我就把他的咸菜放他背篓里。
因为很多学生都是山里的,路远,所以初中每周五中午就放学了,我和幺哥谁先到谁就在路口等着。
偶尔运气好遇到卡车上下山,幺哥就拦他们搭顺风车。
我们只能坐在卡车后面。
卡车哐当哐当在盘山路上跑,嗖一拐,嗖一拐,公路坑坑包包,周围全是悬崖,卡车蹦蹦跳跳,我们抓着栏杆,脚也跟着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燕国骁勇善战的端荣大公主被害身亡,重生成二十一世纪的安心竹。她八岁那年,爷爷哥哥参与一座古墓考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她十八岁的那年,一场意外,全家穿回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她从安心竹变成了陈国底层挣扎求生的黄叶,与同穿越的家人分散,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牵引着所有人一步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