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着糕点,兰珠没事又教花吟认了一会大金的字。
自从花吟知道兰珠是大金人,又认得字后,便央着兰珠教她读写大金的字,本来兰珠还很犹豫,生怕花大义夫妇怪罪,可后来见老爷夫人一点意见都没有,倒是异常高兴的担了这个老师。
当晚,花吟便喊了福气到跟前,让他将一封信送到那孙氏夫妻所住的客栈。
话说那孙先生接了信后,看了又看,一时没了主意,于是又和同来的女人商量了下,自己也写了一封信附上,而后喊了陪同他们一起过来的护卫,叫他八百里加急送往都城乌大人手上(乌丸猛到了大周直接改姓乌,单名一个猛字)。
两日后乌丸猛便接到了一封鼓囊囊的信件,一封写着:我不走!
我不走!
我不走!
我要一辈子待在花府和你在一起!
乌丸猛正奇怪,又抽了第二封,十来行娟秀端正的小字,言辞恳请的表达了希望留下翠绿的意愿,并且委婉的表示了——你孙先生要是不好意思让翠绿住我们家白吃白喝,那就每年送点钱过来吧,(当然,这一点表达的是很含蓄,很含蓄的……你信?!
就连乌丸猛这个大老粗都看出来了,你说有多含蓄!
)(花吟:废话!
这信就是要写给肌肉男看的,不直白点他能看懂吗?)
最后乌丸猛才看到了孙方正寄来的信,信中他详细描述了翠绿在花府的近况,言明花家一大家子都是好人,在幺姑郡名声很好,又说翠绿小姐执意不肯走,他们劝了一上午,她就哭了一上午。
并重点提到了,翠绿小姐似乎对花家三郎的感情不一般(咳咳,毕竟这俩还是小孩子啊,也就是猜测而已,大家不要想不和谐的啊,打住!
打住!
)
于是乌丸猛困惑了,这到底几个意思啊?
到底是事情办成了还是没办成啊?
恰巧,南宫瑾进来,冷着眼,一脸的阴郁,走至近前,将那摊开的三封信一目十行扫了遍,转头见乌丸猛仍在纠结,于是声音平平的好心提点道:“铃花应该是看上那小子了。”
“谁?”
南宫瑾照旧阴郁脸,“那小子应该是看上你的钱了。”
“……”
“杀了那小子或者让铃花恨你一辈子,你自己选。”
言毕亦如他来时那般,神出鬼没的来,神出鬼没的走。
乌丸猛纠结了一晚上,最终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女大不由娘,随她去吧。
至于那小子,先留着他的命,要是长歪了,再宰也不迟。
孙先生接了信,于是又假模假样的去接了两回,最后看实在接不走,才做万般痛心状,将翠绿郑重托付给了花大义夫妇,而后又留了两个丫鬟,两个小厮供翠绿使唤。
至于银子?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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