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是男孩,没跟女人同居过,什么都不懂。”
雾草?这也能遭人瞧不起?
叶挽歌的话极其藐视,刘羽心里很不服气,他开口质问。
“你的观点,我听听!”
“什么?有什么可的?你们男人只知道看华丽的外表,却无视了最重要的内心。”
“黑丝配高跟,是会给女性带来自信,但是弊端也会很致命的。”
致命?什么致命?走到哪里都吸人眼球,像是世界的宠儿,怎么会致命?
看到刘羽眉头紧蹙,叶挽歌开口解释:“简单一句话概括,质量不好的高跟鞋不透气,再加上丝袜不吸汗。”
“走路少的还凑合,那些走路很多的,一脱鞋就好像函爆炸。”
“这叫性感吗?你确定是性感?”
“...”
闻听叶挽歌的解释,刘羽直接无语。
其实他很想一句,女人与女人不一样,男人与男人也不一样。
有的男人可能不喜欢函,但有的男让意函,而且威力越大越好。
呵!
讽刺我!
的好像你多懂男人一样。
三十二岁没交过男朋友,要不是你套路我,你的第一次绝对会带进棺材,谁会让你这老变态糟蹋。
“咦!
对了!”
叶挽歌完,忽然脑洞大开,她质问道。
“乖宝!
阿姨要是制造函,你会不会很嫌弃啊?”
“或者..你能接受什么威力的函?”
妈的!
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吧?
我刚在心里酝酿,你就灵魂拷问?
“你想听什么回答?”
刘羽尝试回复。
“实话实呗!
不需要掩盖真实想法,因为就算你反感,那也必须接受阿姨的一切,谁让你是阿姨的乖宝呢!”
听到前半段,刘羽本来挺气的,可最后一句话很受用,至少他觉得挺甜。
“那我实话实了啊!
人没有十全十美,有好的一面,总会有坏的一面,我可以包容这方面的缺点。”
“只要不是能把我送走的函,我都可以勉强接受,大不了回家第一件事洗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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