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一路我也想明白了,我去了就咬定我让小李学长帮我取餐,证据是我和他下午通的大概有4个电话,当然我知道当时是为了说传单的事情,但警官不知道啊。
还有一个关键的证据是,我今天真的定了一份麻辣烫,且真的没有收到,到了地方,我保证不能和警官说我没收到,又投诉之类。
只能说我是让小李学长帮我取的,平台上都有下单记录。
唯一有点瑕疵的地方就是,我和小李学长通话的最后时间是下午一点二十四分,而订餐则是晚上四点五十六,要是真的抓到这点不放,就说我们提前约好,五点多会到餐,去取就行,结果学长拿错了,真的不是偷。
在我脑中的沙盘里,倘若陈警官再问:"
为何小李不坦白,而非要你说呢?”
我就讲:“可能小李学长也觉得弄错了,不好意思直说吧!”
。
这些说辞至于警官信不信,采纳不采纳,那就是他的事了,我能做的也就只能这样了。
推门进去,说明来意,门卫的保安先打电话给陈警官确认是有这么回事,让我们在旁边搜身过安检,将我的拐棍看了半天,问清楚我的腿确实是摔断了,又请示了领导,确定这个不属于武器,才输入密码,打开铁门放我们进去。
见到陈警官,陈警官很年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肃。
我就把我在路上现编的故事说给陈警官,还把通话还有下单记录展示给他,陈警官笑了笑:“这些我都给你记下来了,我也不做评价。
我也刚从黑警院毕业,咱们年龄都差不多,你的所作所为你我都心知肚明,他的情况我也了解了,确实挺不容易的,你和他之间的关系他也说了,你能帮他开脱,确实挺让人佩服的,还是那句话,我不做评价,你俩回去吧。”
“这就回去了?然后呢?”
“然后过来签个字,每一页都摁个手印,证明这就是你说过的。”
“不是,那个李伟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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