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理来说,明弘光此刻扮演的身份应该认识对方,再不济也能够叫出名字。
以势压人,还是转移话题?这里地处郊区,干脆直接把人打成肉酱,然后烧了房子,卷东西就出海或入山也不失为一個选择……不,不能做这样毫无道德的事情。
大小姐猜不到明弘光心中一闪而过的狠辣,反而仗着身份的差距乘胜追击:“装不出了吧,毕竟你只是意外获得了这份机缘,根本不通修法,若是被人现修行,必要治你的僭越之罪。”
“我给你一条活路。
喝下你面前这杯茶,为我家仆,只要我有一天富贵,我就必然不会少了你。”
贱民就是贱民,其他家族的狗能够跟她对话,是看在狗主人的份上。
可既然是野犬,有更牢固的手段去控制,那就不需额外再付出更多。
谈感情?讲利益?不如直接下蛊,下咒。
背叛就是死的关系可比一切爱情,友情,联姻都更为牢固而不可破坏。
明弘光心平气和道:“装,的确是我不对。
我觉得我需要一个身份能够相对平等地对话,但我不觉得你们愿意给一个平民机会。”
“可就算已经揭穿,也没必要如此撕破脸皮,难道我们就不能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吗?”
“谈?”
大小姐冷笑道,“有什么好谈的!”
种下从蛊,明弘光的一切,包括他的未来成就都是她的,用她的东西来谈,根本毫无意义。
“安余修,把茶给他灌下去!”
“是!”
明弘光虽然在救人时露了一手,但墨镜男自认有十足的胜算。
他的实力在从蛊加持下已经远远越寻常武者,明弘光虽然体能可能稍强一分,但他浑身上下皆是破绽,没一处像样的。
先前墨镜男还以为明弘光是故意伪装,如今大小姐点破了他的身份,他才知道,原来明弘光真的是从未战斗过的普通平民,这样的人,就算有一分体能优势,也不过……
明弘光的拳在墨镜男的瞳中不断放大。
这拳,是如此坚定,一往无前,只求杀伐。
它没有虎拳的威猛,没有牛魔拳的蛮勇,只是阐释着明弘光的意志。
我要打死你。
“啪”
墨镜男的脑浆与墨镜碎片铺满了整面墙壁,也让明弘光的衣服与脸庞多了一丝杂色。
无头的身体因为残留的神经反应动弹了两下,歪倒下去。
迈步,出拳,打死。
明弘光评估的能抗一拳,是指墨镜男状态良好时摆出防守架势能抗住一拳,而非能抗住明弘光近身后如同暗杀的绝命之拳。
虽是第一次杀人,明弘光却没有感到丝毫因杀人带来的不适。
夺走他人的生命对他而言就如吃饭喝水般简单,即使在吸收灵气前,杀死而非击败这样的人对他来说也没有丝毫难度。
为什么他有这种天赋?都说了是天赋,肯定是天生如此啊。
只是,明弘光还是感到了悲伤。
老院长并不希望他有一天会成为杀人者,可他还是上头了。
还好,现在只杀了一个。
“为什么要逼我呢?”
明弘光对抖如筛糠的大小姐问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燕国骁勇善战的端荣大公主被害身亡,重生成二十一世纪的安心竹。她八岁那年,爷爷哥哥参与一座古墓考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她十八岁的那年,一场意外,全家穿回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她从安心竹变成了陈国底层挣扎求生的黄叶,与同穿越的家人分散,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牵引着所有人一步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