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门口的士兵检查了后,又交了进城费,终于进了丰都城。
“宋大人,这一路多谢你相助,到这里我们就自个儿回去就行。”
妇人从马车上搀下一名中年男子,中年男子脚受了伤,有些行动不便。
这两人正是沈沛蓝的父母。
被沈母称为宋大人的年轻人说道:“伯母叫我煜辉就好,不知伯父伯母可有让人来接?”
沈父沈母在出前已经让家中的儿子提前给女儿写了信,可路上他们遇到了水涝,沈父也是那时伤了脚,跟着小厮家丁走散了。
如果不是刚好遇上宋煜辉,他们可能这会儿都到不了丰都。
他们哪里可能通知人来接。
“这会儿天色不早了,车马行离这里虽不算远,但伯父毕竟腿脚不便,不若我送送你们?”
沈父沈母对视一眼,正要上对方的马车,却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爹,娘,你们终于来了!”
只见一身披大红织金披风明艳夺目的女子快步朝这边小跑而来。
宋煜辉整个人都僵住。
他没想到,时隔十年,他们在这样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见面了。
沈沛蓝将沈父沈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见沈父脚上还缠着白纱布,显然是受了伤,不由微微变了脸色。
“我爹这是怎么了?”
“没事没事,都快好了。”
见着自家女儿,沈父沈母脸上的疲惫一扫而光。
沈沛蓝打量他们的同时,他们也在观察自家女儿。
只见她脸色红润,气色饱满,都快三十岁的人了,那张脸还跟十年前一样,除了成熟一些,倒也没太大变化。
显然,女儿在侯府日子过得不错。
望城离丰都路程不近,女儿又是嫁入侯门,他们没事轻易不来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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