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庆将杯子按着:“安先生,你如果有什么事情,能不能提前说。
你这么敬我,我有点不敢喝。”
安士齐看了一眼周强斌,周强斌笑着说道:“这小子性格谨慎的很,疑心病比我还重。”
按说周强斌带来的人,张元庆应该放心才是,但是对方太过热情,导致自己有些不舒服。
有啥事你就说啥事呗,上来就敬酒是啥意思。
我不喝的话,会不会又变成罚酒?
感受到张元庆的质疑,安士齐微微一笑:“看来怪我没有说清楚,这杯酒我是为了阿瑶敬你的。”
阿瑶?这个软软的小名让张元庆还有点懵,一时没有想起来是谁。
周强斌却开口:“就是你干姐姐。”
张元庆这才恍然大悟,然后又有些尴尬。
啥是我干姐姐,那是我吹牛逼的,可不能乱说。
这要是给郑瑶知道自己打着她的旗号乱说话,别回过头收拾自己。
没想到,安北省第一硬笔杆,被人喊做阿瑶这么软软的小名。
张元庆干笑着起身回敬:“安先生别听领导乱说,郑总编不是我干姐姐,我就是打着旗号招摇撞骗的。”
“说是干姐姐不过分,毕竟阿瑶是你救的。
这件事我知道,要不是你的话,那天晚上的事情难以想象。
歹徒被抓之后,我们查了他的案底,犯下多起尖杀案,刚从监狱里面逃出来。”
安士齐提到那个歹徒的时候,眼中闪过了森冷的寒意。
张元庆隐隐感觉这个安士齐不简单,他眼中有杀意。
同时更加令他深思的是这个歹徒的身份,一个在逃犯人,怎么会盯上了郑瑶?如果说是巧合,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种犯人就算再犯,肯定不会盯上一个高档小区的女人,而是选择找好下手的对象。
强者挥刀向更强者,哪怕同归于尽。
这些罪犯都是挥刀向更弱者,追求破格获取。
郑瑶的身份地位,一般的罪犯不敢打她主意,除非是真的不想活了。
所以说,很有可能是有人利用这个家伙,想要把郑瑶给灭掉。
早听说这第一硬笔得罪人无数,只是没想到得罪到别人要杀人灭口了。
而安士齐一口一个阿瑶,听起来就有些暧昧。
他与郑瑶相差五岁,难道是男女朋友?否则的话,怎么会为她敬自己呢。
张元庆赶忙谦虚:“都是凑巧而已。”
安士齐却摇了摇头:“我看过当时的监控,你的反应度、判断能力都非常强。
如果是别人,当时也许就被骗进去,然后被一起灭掉了。
而你在看到两人之后,短短几十秒的时间,你先是敏锐察觉到了问题,然后又骗过了歹徒,最后果断出手。
这种反应度,比训练过的刑警都要厉害。
而且出手非常狠辣。”
张元庆想到那个歹徒的惨状,其实他也有些后怕。
要是当时真把对方打死了,自己也要受到影响。
周强斌在一边解释了一句:“这也不是狠辣,当时的情况,一个普通人面对一个持刀歹徒。
换做任何人,都会疯一样将对方置于死地的。”
安士齐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我干这么多年,对于是不是故意的能够很容易判断出来。
元庆同志用碎玻璃揉进歹徒眼睛的时候,绝对是很清醒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所谓虐渣一时爽,事后火葬场,身为他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炮灰总是徜徉在火葬场中不可自拔。无忧身为炮灰却是个虐渣小能手,虐遍天下无敌手,让主角们痛哭流涕叫爸爸。渣渣们,爸爸来了...
郁白夏原本体弱多病,常年靠吃药维系。终是在二十岁生日度过的第二天,油尽灯枯,病情迅速发展到回天乏术的地步。整日躺在病床上,忍受疼痛折磨。没想到一觉醒来,他居然穿进了一本古早霸总狗血强制爱小说里。他穿...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架空!架空!架空!身为三十世纪的狐狸精,被断绝化形之路。一朝穿越,她狐族唯一传承人成为清宫里刚晋封的贵人。对一直以修炼人形为目标的狐妖来说,这可是一个天大的惊喜。更惊喜的是,碰到一个让狐狸精都流口水的男人,要知道,狐狸精想更进一步就得于是,此间清朝将被这只狐狸精搞的乌烟瘴气。架空!架空!架空!考究党误入!!!...